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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棄單59次 女毀損罪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陳姓女子用多個會員帳號上網購買台北市南港區某家女裝服飾,但下單後卻不取貨,近二年來棄單多達五十九次,賣家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士林地檢署調查認為,陳女棄單的行為涉犯毀損罪嫌,依法將她起訴。
檢方指出,陳女明知沒有要購買該店家的女裝服飾,卻從民國一0七年十月十一日起至一0九年九月三十日,將近二年內,以她自己與母親共四支手機號碼,註冊多個會員帳號。
期間她上網下單訂購該女裝店的服飾,每單購買金額二百多元至五千多元不等金額,但實際上卻惡意棄單,未取貨多達五十九次。
服飾業者曾因棄單與陳女聯繫,但陳女並未罷手,仍持續下單購買並棄單,導致該公司受到出貨、退貨的運費損失將近四千元,因此決定提出毀損告訴。
陳女供稱,確有上網下單且棄單沒取貨。檢察官指出,陳女下單再棄單的行為涉犯刑法毀棄損壞罪,以詐術損害他人財產罪嫌,且犯行多達五十九次,認定陳女基於單一詐術侵害他人財產犯意,視為接續犯,依一個毀損罪嫌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