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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共識 高中早自習禁考試
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
高中「延後到校」議題連日引起社會關注,教育部二十三日和縣市達成共識,每週全校集合活動(如朝會)最多一天,至少有四天早自習時間,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
且為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將增訂規範,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之前及課業輔導(第八節),都不可實施學業成績評量。
網友於一0九年十二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將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上午九時三十分到下午五時,吸引萬人附議。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宣布,高中第一節課前的早自習時間會朝減少例行性朝會次數、規定不能考試等方向著手。
部分媒體報導早自習禁考試的天數為「一週至少三天」,引發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學生團體不滿。教育部二十三日稍早以文字回應媒體時,仍強調正與縣市協商中,但之後又傳出最新訊息。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二十三日邀集縣市教育局處長會商後達成共識,針對高中上午第一節課前的非學習節數(早自習),每週可實施全校集合活動的天數,由現行「不超過二日」調降為「至多一日」,其餘天數,也就是每週至少四天,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
上述政策將透過修改《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來規範,教育部同時希望縣市政府主管的高中,也一併修訂在校作息相關規定,以學生最佳利益為考量,強化學生主動學習、自主管理的能力,促進身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