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七歲的傅姓男子一0七年吸食毒品後,騎機車行經中西區時遭警方當場活逮,傅因涉毒駕也遭南市府交通局裁罰九萬元。然而截至一一一年尚未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接案後發現傅有存款可供執行,立即核發命令扣押,傅母因擔心欠繳罰鍰影響謀職,本月二日出面為子代償。
廿七歲的傅男於一0七年間騎機車行經中西區民生路,因故遭到巡邏員警攔查,經檢測發現傅涉嫌吸食毒品後駕駛,立即依法開罰法辦,南市府交通局也依法對傅裁處九萬元罰鍰,然而傅直到一一一年仍未清繳罰鍰,今年二月南市府交通局也分案交由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執行人員調查發現傅男尚有存款可供執行,立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傅男之存款。傅母接獲執行命令後,隨即聯繫書記官表示,傅最近因車禍受傷,現仍在家休養,為避免其於傷癒後因欠繳罰鍰而影響其謀職,願代子繳清罰鍰,三月二日也立即至南市交通局繳清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