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音樂老師拒攔查被上銬 監院糾正中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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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詹姓音樂女老師去年因拒絕警方無故攔撿,遭葉姓員警「大外割」壓制,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引發議論。監委調查認為,警方隨機盤查民眾,對現行犯一律施用手銬及腳銬,違反比例原則,十五日通過對中壢分局的糾正案,要求議處失職人員及促請警政署檢討。

教授樂器的詹姓女老師去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在桃園市中壢火車站商圈,前往教室上課途中,被中壢分局葉姓警員攔查,詹女不願配合而起爭執時,詹女表示「這樣真的很蠢」,被警以妨害公務罪嫌上銬移送偵辦。

詹女事後也對葉員提出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告訴。桃園地檢署於同年十月十一日偵結,雙方均獲處分不起訴,詹女不服、提出再議,仍在偵查中。

監委林國明、陳景峻、蔡崇義調查後發現,葉姓員警在欠缺合理懷疑的狀況下,任意攔查詹女,且未踐行告知程序、漠視受臨檢人的異議,於雙方爭執時,不顧其違法執行職務在先,以詹女脫口「你真的很蠢」為由,依妨害公務罪的現行犯逮捕,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侵害民眾權利。

監委指出,中壢分局為求查緝績效,任由員警違反勤務紀律,在該分局自行劃定的「治安熱點」隨機盤查民眾,又未落實教育訓練,導致少數員警僅憑個別主觀判斷執法,不當侵害人權。

案發後該分局未釐清法律適用,針對缺失進行檢討,導致警察形象受損,且要求所屬於詢問現行犯時,應一律施用手銬及腳銬,違反警職法及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並在公眾得出入場所詢問犯罪嫌疑人,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違失情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