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陳姓學生宿舍管理員二年前要求一名女學生為他有償按摩,女學生為賺取微薄按摩報酬前往,慘遭陳男性侵得逞,被害人告訴社團助教報警,陳男否認性侵害,法官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將陳男判刑三年六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以示範按摩為由,將女學生的腳舉放在他腿上,自她的腳踝循序往上按摩小腿、大腿至臀部,再要求她以手撐起身體後,即將觸摸臀部的手移往她私處,試圖脫去褲子。女學生見狀即推開陳的手,並大叫表示「不要」,但因陳力氣及體型較大,她的褲子仍遭陳男脫去,被害人慘遭陳男指侵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