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
中研院前經濟研究所所長簡錦漢被控明知謝姓女助理於一0八年間與他出國旅遊,並非公務行程卻不實申報公假,使謝女詐得薪資。士檢日前偵結,考量兩人認罪等,處分緩起訴。
此外,簡男、陳女之前曾爆出外遇風波,簡男妻子指控,兩人多次出國並互稱「老公、老婆」,已破壞她的婚姻圓滿及幸福,求償一百萬元;法院判謝女應賠償簡妻六十萬元,謝女另因未繳上訴費,遭駁回上訴。
兩人明知謝女於一0八年四至十一月期間與簡男搭機出國旅遊,不屬公務行程,謝女不實申報公假,再由簡男准予公假,使謝女詐得廿八日曠職薪資共四萬多元。
兩人坦承犯行,謝女繳回溢領薪資。檢方處分緩起訴,須分別繳給士檢指定公益團體或自治團體五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合計廿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