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驗收造假詐6萬 5人起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結一件承包營建署的工程,實驗室人員與廠商勾結,購買合格試體測試,出具不實報告驗收,向營建署詐領六萬多元工程款,昨天將包商、實驗室試驗人員及販售試體人員等五人,全依偽造文書、共同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五人被起訴的身分及原由,一家營造公司去年三月起承包營建署的工程,由王姓工程師擔任現場工地主任,黃姓男子則為營建署的監造人員,而工地使用的預拌再生混凝土工程,轉包給下游林姓男子。潘姓男子是品管人員,鄭姓男子則是檢驗公司的試驗人員。
 潘、王二人將該工程取樣的試體送往該檢驗公司實驗室,進行強度試驗,經檢驗其中三顆未符合強度要求。下游林姓包商指示潘虛偽填載製模日期及養護期間,並將其他公司或其他工程試體充作該工程採樣試體送往實驗室進行強度試驗,經試驗其中三顆仍未符合強度要求。王見試體試驗兩次均未通過,與實驗室鄭商量,鄭介紹另公司郭姓員工給他,經討論決定要向郭購買試體送驗,並談妥一顆試體三百元的價格後,由郭送十顆試體至該檢驗公司外交給王,並向王收取三千元。
 王購得試體後,同日在委託試驗申請書上欄偽填載製模日期與廠商養護時間,將購得試體充作日前採樣試體,交由檢驗公司進行強度試驗,經鄭試驗後出具檢驗合格的不實報告,事後,持向營建署詐款項,最後仍被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