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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認養流浪貓 男判拘役50日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趙姓男子三年前領養流浪貓「花生」,被控以持鈍器攻擊牠的腹部多次致其傷重死亡,原本安排準備火化,但動保處解剖發現貓咪疑遭虐死。台灣高等法院審酌趙男未與告訴人和解,十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趙男判處拘役五十天,併科罰金二十三萬元定讞。

趙姓男子於民國一0八年五月間,向台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計畫協會領養流浪貓「花生」及「巧克力」。同年十月間,趙男在內湖區的住處以不明物體攻擊「花生」腹部等處多次,致其器官與組織頓創出血、壞死,不幸死亡。

趙男通知協會「花生」死亡,隱匿攻擊貓咪犯行,並將遺體送交寵物殯葬業者準備火化。協會查覺有異領回遺體,交由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安排解剖確定死因,因此發現「花生」疑遭虐死,對趙男提出告發。

一審士林地院審理時,趙男否認虐貓致死,但未獲採信,依違反動保法的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趙男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二十三萬元。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趙男也提起上訴。

在高院審理期間,趙男改口坦承犯行,表達有意與協會和解,請求高院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高院認為,趙男未與協會達成和解、取得原諒,十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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