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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及罰款4年遭拘提 借錢繳清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住永康區李姓男子欠繳牌照稅、燃料費及交通違規罰款,計十八萬餘元,欠了四年不繳,被移送強制執行,執行官催討未果,接著上門拘提,李男趕緊於十五日繳清。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調查,李男從二0一八年至二0二一年,先後欠下汽車牌照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交通違規罰款,共計七十五件,總金額十八萬六千餘元。

台南分署多次發函通知李男到案報告財產狀況,但李男無正當理由皆未到場,再發命令限期清償應納金額或提供相當擔保,惟李男仍置之不理,執行官向法院聲請拘票並交由執行人員會同員警兩度至李男住所執行拘提,皆逢李男外出工作未遇,執行人員將通知單置於大樓信箱,大樓管理員亦告知李男遭拘提一事。李男立刻向老闆借錢並先後於六月六日及十五日,委託代理人分二次繳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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