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無縫鋼製高壓氣體容器及冷媒空鋼瓶,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基隆關表示,如進口不含氣體之空鋼瓶不論新舊,應依規定向標檢局辦理商品檢驗。
基隆關說,過去一年來,基隆關查獲數起廠商申報進口裝運化學氣體之鋼瓶,實為未裝填氣體之空鋼瓶,基隆關除將涉及虛報貨名部分依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論處外,對違反商品檢驗法部分,將移請標檢局議處。
基隆關說,依據商品檢驗法規定,應施檢驗之商品,未符合檢驗規定者,不得輸入,違反上述規定,依同法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基隆關指出,為避免無縫鋼製高壓氣體容器及冷媒空鋼瓶未經檢驗流入國內市場,造成意外事故發生,基隆關將持續加強查驗,籲請商民報運這類貨物進口時,應誠實申報並主動向標檢局辦理商品檢驗,以免違反相關規定,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