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飲料杯至少省5元 7月上路

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及超市 全台共5萬多家 買飲料有現金折抵回饋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前公告,七月起民眾自備飲料杯在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及超級市場買飲料時,至少可享新台幣五元價差;知名速食業者麥當勞、肯德基皆自六月便響應此政策。環保署表示,統計前述列管家數共約五萬多家;民國一0九年全台一次性塑膠飲料杯使用量約二十二億個。

由於發泡塑膠回收成本高且易碎,散布海灘及海洋等環境中不易清除,危害生物及污染海洋,禁止禁用飲料保麗龍杯;至於其他材質的一次性塑膠杯,則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各縣市的管制規範及實施日期。

環保署日前已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七月一日起禁止所有飲料店使用保麗龍杯,並且授權各縣市可禁用其他塑膠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五元價差。

響應環保署自備飲料杯政策,台灣麥當勞已宣布從六月一日起,凡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至餐廳購買飲料或套餐等,無論大中小杯,皆可現折五元,希望透過現金折抵回饋,吸引更多消費者響應,減少一次性廢棄物;全台肯德基門市自六月五日起也啟動環保杯折扣活動,推出「自備環保杯現折五元回饋活動」,將環保行動落實到日常生活,實踐地球永續目標。

環保署指出,為使消費者了解業者是否提供自備優惠及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要求於營業場所應標示「自備飲料杯省?元」或「免費借用循環杯」字樣,每字邊長至少五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