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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展旭:論文違學位授予及著作權法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抄襲事件,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二十日於直播中,邀國政基金會內政法制組副召集人何展旭進行對談。何認為,基本上林智堅的論文違反學位授予法及著作權法。
何展旭指出,從法律層面來看,何謂抄襲?林智堅論文事件涉及到兩個主要的法律,即學位授予法、著作權法。就是林智堅如何取得碩士學位,第二則是著作權問題,因為論文也是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
檢視現行法規有關林智堅中華大學及台大論文的考試規則或細則,或違反學術抄襲處理要點,對抄襲幾乎沒有定義。只在台大違反學術倫理處理要點中有作定義,例如:如果論文內容有未載明引用或引用不當情節重大者視為抄襲。
抄襲在著作權法的文字上,也沒有明確規定,該法所謂的抄襲稱作侵犯著作權人的重製權或改作權,除非經著作所有權人的同意和授權,他人才可引用。
陳學聖指出,持續比對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第十四頁與竹科的委託報告第八、九頁,仍然是全面的抄襲,其中還有亂碼與錯字。
何展旭表示,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論文最後的結論,除與竹科報告高度重疊,內容中的錯字、措辭、用語都一樣,實在非常離譜,他認為,基本上林智堅的論文明顯違反學位授予法及著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