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金鼎證券集團創辦人張平沼、陳淑珠夫婦等,被控於十七年前非法募集有價證券。一審依違反證交法非法募集有價證券罪將兩人各判刑十月、併科罰金一百二十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審酌張等人已與被害人和解,二十六日將兩人改判四月、二月十五日徒刑,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