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十七日公布十九日起施行,市府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維護外送員基本保障,凡在新北登記營業或所屬外送員在新北服務的平台業者均為條例的管制對象,業者應提供外送員保險保障,辦理職業安全、交通安全及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並在訂單成立前揭露計價方式等,以保障外送員權益。
陳瑞嘉表示,為避免平台業者過度將經營成本轉嫁外送員及社會大眾負擔,自治條例施行後,勞工局將透過專案檢查,以督促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相關的資料文件及權益保障措施,例如提供契約內容、保單副本及每筆訂單的計價方式,讓雙方的權利義務更加透明,避免爭議。平台業者也應依勞動部發布的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訂定外送作業危害防止計畫,以維護外送人員作業安全。
市府勞檢處指出,有關外送員保險部分,平台業者如未事先為外送員投保至少三百萬元的「意外失能或死亡保險」,及實支實付或日額給付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可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陳瑞嘉表示,目前各直轄市陸續透過自治條例立法的方式,要求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基本保障,雖各地的自治條例或草案內容或有差異,但規範的重點方向多趨於一致,考量平台業者都有跨縣市經營情事,實應有一致性規範供業者依循。呼籲中央制定統一規範,讓各縣市外送員都能享有同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