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家政策基金會永續發展組十六日針對「數位中介法」引發的後續議題進行討論,召集人陳宜民表示,隨著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以及本月底就要成立的數位發展部,可見執政黨在數位治理方面著墨不少。但是,數位中介法引發了很多爭議,特別是對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的規範讓外界有很多疑慮。
陳宜民指出,執政黨是不是藉由打擊假消息之名,行貼標籤之實?他質疑,如果只是為了打假消息,法案的理想性是否存在,網路言論自由也令人堪憂。
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賴祥蔚教授認為,過去有案例顯示出,法院處理不實訊息的認定可能要五年,那根據中介法的規定,難道業者跟行政單位的認定能力比法院還強嗎?如果業者擔心連帶責任,網路業者可能接到檢舉就直接下架,這可能就會造成寒蟬效應。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系教授周韻采指出,這個草案一出來,各界就有很多的討論。目前這些數位平台都沒有一個規範,表面上好像沒有中介法就不會對言論自由造成侵害,但其實目前的刑事訴訟法、社違法都已經對業者有限制,如果內容有違法,業者還是必須要下架。她認為,應該透過立法與修法,讓使用者得到更多的保護。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同時也是前NCC委員翁曉玲則認為,數位中介法和之前的法律最大的不同,是因為他有罰則,但看不到政府對網路治理的中心思想是什麼,到底是要好好管理這些平台業者,還是大的平台業者管不到,只能針對這些小型平台?然後把這些小的平台業者全部一網打盡。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表示,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而網路平台則是言論自由表示的主要通路之一,所以網路平台的自由度非常重要,若是民眾討論政治就可能被關注,將導致民眾對公共事務關注的萎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