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業者完成回收廢棄物責任登記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環保局於網路、團購店面及大賣場稽查,發現部分業者向環保署登記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商品未依規定標示相關回收標誌,兩年來查獲二0三件違規,違規業者都在第一時間完成「責任業者」登記。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範,凡製造或進口乾電池、機動車輛、輪胎、鉛蓄電池、電子電器、資訊物品、照明光源及容器商品類等業者,均為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販售之商品須標示回收標誌,且定期向環保署申報營業量、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未按期申報或短繳,環保署將依法開罰。

環保局表示,民間製作的豆瓣醬獲鄰里好評,就買玻璃罐填裝、貼上商標在網路行銷,也有人從跨國網站購入藍芽耳機、行動電源,再於網站販售。

「容器商品類」最容易違規,研判與「業餘」經營有關,以致於常常忽略環保相關法規。

環保局對於未向環保署登記應回收棄物「責任業者」,或商品未依規定標示相關回收標誌之業者,現階段以輔導為主,協助業者了解法規、填寫環保署要求之各項表格與資料,二0三件違規案件業者都在第一時間完成「責任業者」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