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進出口低動能遊戲用槍 應誠實申報並檢附相關文件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進出口人辦理輸出入低動能遊戲用槍時,應依「遊戲用槍進出口通關查驗要點」規定,檢附原廠型錄、原廠產品測試報告或相關文件,並應檢附內政部警政署同意文件,基隆關提醒業者注意。

為維公共安全並加速貨物通關,基隆關提醒輸出入低動能遊戲用槍時,應檢附原廠型錄、原廠產品測試報告或相關文件,以供海關初步核判是否符合彈丸單位面積動能未達二十焦耳/平方公分或未具殺傷力之規定,若經核判射出動能達二十焦耳/每平方公分標準以上者,即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之槍枝。

基隆關說,為遏止進口槍枝改造,經濟部公告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就射擊動能低於二十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及射擊動能低於二十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之零件,即進口槍枝或槍枝之零件及附件如:槍管、滑套、轉輪、槍機等,為金屬材質者,應檢附內政部警政署同意文件,非屬前述貨品,仍應檢附該署核發之不列管證明文件。

基隆關指出,我國為槍枝管制國家,為維護國家及社會安全,海關已將槍枝列為重點查緝項目,邊境查緝及報關審查,絕不鬆懈,基隆關再次呼籲,進、出口業者報運低動能遊戲用槍,請依相關規定誠實申報及檢附文件,以利通關順暢。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