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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質疑洩密給裴偉 NCC:若有相關事證可提供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NCC許可鏡電視申設案遭質疑有政治力介入。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四日質疑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為何知道去年七月的申設換照諮詢會議狀況,NCC內部是誰洩密給裴偉,呼籲NCC徹查、檢調調查。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內部單位依法辦理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諮詢會議,相信NCC人員對外部審查程序會十分周延;陳椒華如有相關事證,可提供給NCC,陳椒華若向檢調提出告發,NCC也會配合調查。
裴偉三日親上火線受訪強調,自己絕沒透過府院施壓,音檔中的內容有些講過頭,只是想安撫股東。他也表示NCC非但沒護航,反而是怠惰濫權。
對此,陳椒華召開記者會表示,去年七月十六日,在鏡電視接受NCC外部審查委員的審查程序不順利下,當天晚上裴偉就用LINE告知大股東,「今天沒投票,補完資料才投,因為陳依玫鬧場」、「我們已經將情況向府院抱怨,要他們給NCC壓力」。
陳椒華指出,經查證,NCC確實在去年七月十六日有召開「申設換照諮詢會議」,而鏡電視代表當天參與諮詢會議訪談並補充說明訪談議題後,並未參與後續的議程(投票)。
陳椒華說,依照NCC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規定,諮詢會議的審查資料、會議討論事項或其他依法應保守秘密之事項,諮詢委員及其他參與會議人員均負有保密義務。
陳椒華說,呼籲NCC必須出來說明,裴偉在去年七月十六日到底是怎麼得知會議沒有投票,甚至知道外部審查委員陳依玫鬧場,NCC內部是誰違法洩密給裴偉,NCC是否應進行徹查並移送檢調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