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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疾病 母拍兒裸照妨害身心發展送辦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罹有身心疾病母親在兒子出生後,以拍裸照的方式記錄孩子的成長,讓孩子心理產生陰影,出現學習遲緩現象。兒少單位介入調查後認為事態嚴重,交由警方偵辦。基隆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她有期徒刑二年徒刑,緩刑五年。
被害學童目前就讀小學,在學校學習表現出現遲緩情形,校方便請相關單位協助諮商,詢問後得知,孩子因為害怕被母親拍裸照記錄成長,心生畏懼;校方通報市政府後,由相關兒少保護單位介入調查,最終決定交由警方偵辦。
警方在其母親的電腦中,起出男童多張裸照,認為她已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偵訊後將她移送基隆地檢署法辦;檢察官偵訊後,也認定母親違法,將她起訴。法院審理時,委請精神科醫師對母親進行鑑定,結果顯示她罹有強迫症等精神疾病,才會強迫孩子拍攝裸照,當作成長記錄。
法官認為,這名母親強迫孩子拍下裸照行為,已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據了解,男童被社福機構先行安置在寄宿家庭,目前身心狀況也恢復良好,學習遲緩狀態也得到大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