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二十六日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修正案,針對海砂屋及耐震能力ID值小於0點三五的危險建物,免除公私協調程序,逕提都更大會報告並準用建築法第八十一條程序強制拆除;修正案再次加速危險建物拆除腳步,展現市府處理危險建物及解決公共安全的決心。
都鄉局指出,配合都更條例修法及新北市海砂自治條例發布,滾動檢討代拆辦法,針對海沙自治條例第七條規定之高氯離子建物(經限期拆除之海砂屋)及符合中央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第三條規定耐震能力ID值小於0三五之建物,在完成都更程序(即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後)尚有未同意戶,實施者可依規定提出代拆申請,並得免除私調及公調程序,市府將逕以建築法第八十一條程序強制拆除。
城鄉局表示,這次海砂屋代拆免協調辦法修正案通過,新北再度領先全國將都更案強制拆除入法執行,更進一步將特別危險之建物區隔,明確樣態及執行程序,加速危險建物都更,提升居住環境安全。
城鄉局說,市府迄今已執行兩例(新店、板橋)代拆案件,尚有二案已進入公辦協調程序,在程序完備之下,將執行代為拆除(如有立即危險也不排除強制停用及拆除),市府針對公共安全沒有妥協,現在更進一步加快處理速度,展現市府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及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之決心。
為加速都更,新北市府積極推動都更三箭政策,並簡化程序,陸續提出危老一二三、都更一0六專案計畫、都更建照先行審查等新措施外,並為協助危險建築物重建於今年九月一日推出「新北市加速推動都市危險建築物重建專案計畫」,提供容積獎勵及補貼等輔導社區儘速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