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吳瀛洲∕台北報導
前台北縣議會十八年前爆發「賣」預算回扣弊案,時任議員高敏慧、何淑 、金中玉等十一人,被控把補助款額度「賣」給需要經費辦活動的業者。最高法院二十七日依職務收賄罪,將高、何、金各判刑五年、四年十月、三年十月定讞。
同案被告前議員楊寶猜判刑五年、王淑惠五年、吳天麟六年五月、顏世雄三年六月、呂世喜四年、宋進財四年、徐陳麗華四年十月。連同上述三人,十人全數定讞,必須服刑,檢方已啟動防逃措施。
此外,前議員朱佩瑛於高院更一審時坦承收賄,並繳交犯罪所得,判刑二年,獲緩刑三年,因未提上訴,先前已判刑確定。
高敏慧今年未登記參選,由其姪女接棒參選第八選區新北市議員;何淑 登記參選連任第三選區市議員;金中玉登記參選連任第九選區市議,三人即將入獄,將衝擊地方選情,新北選委會表示,將在十一月十五日候選人名單公告前重新審議候選資格。
判決指出,高敏慧等時任台北縣議員,於民國八十九年至九十三年間,透過友人成立的公司,利用「議員補助款」制度,接洽前台北縣「大自然戶外休閒推廣協會」等十六個社團,表示有議員補助款經費可贊助,但只能使用補助款的三成款項。
受補助團體及業者提供不實收據,經縣府承辦人員核撥款項後,社團負責人將補助款七成交給白手套,再轉交給配合的議員,自己則使用三成補助款。縣議員分別得款二十七萬到七百五十四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