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汙等案,宜蘭地方法院三十一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林姿妙開庭時,否認檢方所指四大犯行,強調自己清白,未曾謀取不當利益。至於洗錢官司,堅稱是債務累積下來的金流,辯護律師則質疑,檢方要求被告逐筆記得並解釋,強人所難。
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汙、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後,宜蘭地方法院三十一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林姿妙等被告出庭,並釐清相關爭點後,以利後續審判程序進行。
針對檢方的指控,林姿妙答辯,相關農地農用證明審核,不會到縣長層級,也沒有人向她請託或關說,檢方所指罪行與她無關;至於檢方所指的洗錢與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只是單純借貸關係,屬債務循環,金錢往來都很清楚。
林姿妙律師團強調,縣府跨局處會議的召開過程,林姿妙也不知情,會議也沒有合意要幫地主解套,免徵土地增值稅,甲地與乙地的延長期限兩者也無關。林姿妙更沒有獲取不當利益。此外,廉政署重要的監聽譯文更是張冠李戴。
林羿伶除了否認所有犯行並強調,關於土地增值稅,陳姓地主未曾與她說過,跟她無關。至於乙地的延長期限遭指違法,她強調,林姿妙當選縣長後,輔選團隊就離開,沒有特別理由要圖利韓國瑜。
「洗錢部分」,林姿妙否認犯罪,強調「清清白白,正正當當」、「沒有洗錢」,檢廉數度搜查,沒查到什麼,才去翻她二十多年前的債務,但往來金流都很清楚,都是循環債務,沒有洗錢這回事。
她說,欠錢還錢很正當,如果她洗錢,檢方為何不一併起訴借帳戶的人?她是單親媽媽,艱苦過來的,她沒有洗錢,這樣的指控對她不公平,她心很痛也很難過,沒有財產來源不明。
林姿妙委任律師表示,沒有以借款的一%至三%租借帳戶,或無償借用帳戶,另,檢方要求詳細說明逐筆票款組成,但歷經數年,當事人很難一一清楚記憶,實為強人所難,林姿妙與債權人關係繁雜,主觀上沒有刻意隱瞞誤導。
蒞庭檢察官說,相關資料已檢附,宜蘭地檢署回應,對於被告答辯,檢察官會在法庭中逐一說明不可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