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南市毒品糾紛防風林男屍案 凶嫌裁定羈押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警方十月卅一日於防風林內發現一具明顯死亡男屍,周身密布啃食痕跡且遺體旁赫然擺放兩把短槍,同日下午凶嫌主動出面自首承認犯案,檢方一日訊後認林涉犯重罪,有串供、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獲准。

南市警三分局卅一日接獲民眾通報,稱於防風林中發現不明男屍,因死者臉部明顯腫脹死亡多時,且手指遭野狗啃食,一時也無從比對身份,現場雖留有槍枝,但死者身上卻無彈痕,現場也無彈頭、彈殼。

全案正陷入迷霧之際,林姓凶嫌卻於同日透過律師向警方自首投案,林自陳其廿九日會同兩名友人將與之有毒品糾紛的吳男約出談判,四人於車上談判時林一時情緒激動持槍向後座的吳男開了一槍,林不知開槍射擊後有無擊中吳,但吳於事後疑似死亡,林等三人遂於卅日凌晨將吳棄置安南區某防風林中,警方比對現有跡証,與林男所述情節大致相符,卅一日訊後也將林依殺人、槍砲等罪嫌移送南檢偵辦。

檢方一日初步相驗,死者吳男左腳、右腳及左手前半段僅剩白骨,右胸有穿刺傷,吳死亡原因、方式待釐清,警方現場查扣槍彈是否與本案有關也待查,後續將擇日復驗,並積極偵訊相關涉案人。一日檢方訊後,認林所犯重罪、有勾串共犯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同車謝姓被告三萬元交保。

台南地院指出,林針對殺人、遺棄屍體及持有槍彈等犯嫌均坦承不諱,據證詞、相關證物等佐證足認林自白與事實相符,涉犯殺人、遺棄屍體及槍砲嫌疑重大。雖林為主動投案且坦承犯嫌,然而其於行凶後有畏罪棄屍、離開現場等情,難保林未來不再生畏罪逃亡可能,一日訊後諭知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