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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善盡保存古物的職責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故宮院長執意退回寄存超過五十年的蘭千山館文物,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三日指出,請文化部不要無事閒閒,要守護好國寶,作好備案。如果故宮願意續約,最好不過。萬一吳密察專斷獨行,史博館和國美館要主動接手。

陳學聖強調,如果不能整批寄存到同一家博物館,也可考慮分散寄存。絕對不能因為一人的剛愎自用,毀了寶貴的文物,毀了台灣文化。

陳學聖呼籲,文化部身為文化資產的中央主管機關,應該依文資法盡速啟動古物審查,完成蘭千山館文物的古物指定程序。那麼,至少可以保證文物不會流落到海外。因為依文資法第七十三條,中華民國境內之國寶、重要古物,不得運出國外。

陳學聖表示,這已不只是故宮的問題,更是整個國家文化的問題,文化興亡,匹夫有責,文化部更是責無旁貸。他認為,蘭千山館文物非常珍貴,尤其褚遂良的蘭亭和懷素的千字文,價值並不輸給故宮已指定的國寶。換句話說,如果依文資法有關古物等級的分類,這兩件珍稀古物要指定為最高級的國寶,絕對綽綽有餘。

陳學聖表示國內私人藏品無償拜託故宮保管、展示,故宮院長說不要就不要,這是什麼道理?這種心態跟塔利班轟毀千年佛像,也相去不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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