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11年度營業衛生優良店家分級認證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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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舉辦年度營業衛生優良店家分級認證頒獎典禮,一百零七家優良業者獲頒認證標章。(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為確保花蓮縣營業場所提供優良品質衛生清潔,維護消費者健康,花蓮縣衛生局持續推動營業衛生分級認證評核制度,持續加強對旅館、民宿及美容美髮業輔導稽查,昨日並舉辦一一一年度營業衛生優良店家分級認證頒獎典禮,頒發營業衛生標章優級九十六家、良級十一家共計一百零七家業者。

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花蓮推動營業衛生分級認證評核制度至今已邁入第九年,今年接受稽查輔導並且通過評核制度之業者計一百零七家。依據交通部觀光局最新統計數據顯示,花蓮縣合法營業旅宿業者計一九九百零八家,其中民宿業者計一千七百五十一家,高居全國之冠。

有關旅宿業者衛生分級認證申請,首先由業者自行申請核備或衛生局主動評核,衛生局進行書面審核及至營業場所進行現場評核與輔導,通過者「營業場所衛生優良自主管理分級認證」標章有效期限為二年,衛生局透過多元管道公布優良店家,以提供消費者選擇。

朱家祥指出,旅宿業者取得執業執照後,執業期間需依「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落實營業衛生自主管理,主要項目有環境衛生(飲用水水質標準、病媒防治設施並有消毒記錄、水塔清洗、公用廁所清潔消毒、設有急救箱)、專業衛生(住房須知告知、房間清潔消毒、盥洗及寢具用品消毒或丟棄、房間四周及通風口清潔)、從業人員衛生(每年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每年參加自主衛生講習、穿著整潔工作服)等。旅宿業者亦需配合衛生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稽查輔導,若有規避、妨礙或拒絕,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