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載威八年前在職時,被控收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特助胡曉菁餽贈的十萬餘元住宿券,安排她入監特見服刑的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與內政部前政務次長顏萬進。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吳男損害政府信譽,判他記過二次。
吳載威透過綠島監獄前典獄長蘇清俊介紹而結識胡曉菁。民國一0三年間,胡女有事要到宜蘭監獄辦理特見受刑人吳乃仁、顏萬進,因此透過蘇員聯繫吳員商請同意特見。
蘇員前往吳員的辦公室討論,安排完畢後告知胡女。胡女前往宜監與吳、蘇見面,獲准特見吳、顏,當日下午三時許特見完畢。
胡女於吳員下班後招待其用餐,並指示東森海洋溫泉酒店以「公關」名義入帳,開出五張總價十萬九千元的住宿券,轉交給吳員。餐敘後,胡女再安排吳、蘇到溫泉酒店套房打麻將。
刑事上,於一0四年間依貪汙罪嫌起訴,一審台北地院判胡女二年二月,蘇員另涉他案定應執行十六年,吳員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上訴高院審理中。吳員雖無罪,但監院仍認定他違失情節重大,通過彈劾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指出,吳員明知吳、顏不准許辦理特見,僅因蘇員請託,核准胡女入監特見二人,導致大眾對矯正機關產生不良觀感,判他記過二次。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