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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虎尾誤砍路人重傷案 檢方聲押駁回提抗告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縣虎尾蒙姓男子轎車二十五日凌晨被潑漆,誤認路過的王姓男子所為,遂率人持刀棍砍殺,導致王男重傷送醫,雲檢向法院聲押蒙男等三人,法院裁定三人交保,檢方二十八日提抗告;雲林縣長張麗善則譴責暴力。
該案經虎尾警分局移送雲檢偵辦,涉案同夥檢方以三十萬以上重保,對主嫌則聲押,卻被雲林地院法官駁回,只以五至十萬輕保。對此,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發言人吳文城表示,該署檢察官二十八日提出抗告。雲林地院刑庭庭長王子榮則說,該案係與涉案程度及案情作為裁定交保金額高低,法官是獨立審判,檢方已提出抗告,將待高分院認定後,法官再作重新裁定。
被害王男的妻子亦在臉書發文控訴,獲悉老公被砍成重傷躺在醫院,趕緊丟下三個熟睡幼兒前往急診,看見全身是血、四肢幾乎被砍斷的丈夫後,相當不忍崩潰大哭,希望藉由社會輿論壓力還她公道。
縣長張麗善對該案表示,她與警察局長李謀旺了解案情,一定全力協助檢察官辦案,讓嫌犯接受法律制裁,還給被害人公道;同時譴責暴力,執法單位絕對嚴辦。社會處已派員關心王男家屬,提供所有必要協助,王男正在醫院治療,沒有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