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軍情局前少校王宗武遭中國大陸吸收,把上校林翰取得的軍情局敵後情報人員名單等機密交給對岸,中校朱孟澤被控洩漏機密給林翰,已判刑三年六月定讞。朱男不滿應繳回一百多萬退休俸而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其上訴,敗訴確定。
王宗武曾在軍情局擔任特種情報官,民國八十一年至八十三年間四度派駐中國大陸情蒐。林翰曾任軍情局勤務大隊隊長、戰情官,也曾派駐中國從事情蒐。
王員二十六年前在中國情蒐被捕並遭吸收,返台情蒐國防機密,吸收學弟林翰,每年領取一萬至三萬美元工作費。刑事上,王員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等罪判刑十八年,林翰被依洩漏國防秘密消息罪等判刑六年定讞。
朱孟澤被查出於服役期間、一0二年底至一0三年七月間,把業務上執掌應保密的情報協助人員所使用的帳戶名稱及帳號等身分資料,及工作費匯補帳戶等機密資訊,洩漏給當時已退伍的林翰。
朱員後被依洩漏職務軍事機密罪判刑三年六月定讞,今年一月底獲假釋出獄。陸軍司令部依刑事定讞判決,審定朱員自一0九年一月八日起,喪失領受退除給與及優惠儲蓄存款權利,應繳回已領的退除給與及優惠存款利息,共一百六十六萬八千多元。
朱員不服提訴願遭銓敘部駁回,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他犯洩漏軍事機密罪判刑確定,符合國安法不得領受國家給付的退除給與,繳回退休俸並無違誤,判他敗訴。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北高行判決無違誤,駁回朱孟澤的上訴,全案確定,必須返還一百六十六萬多元退除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