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誆騙前新北市議員買軍方土地 判賠二百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何姓及洪姓男子前年向新北市歐姓前議員誆稱,可代為投標承購國防部台北市萬華區的土地,歐男以為真,繳付二百萬元「內部作業費」,事後發現受騙提告,刑事上兩人被判有罪,民事上,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歐男二百萬元。

民國一0九年間,洪男持偽造的「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收文專用章」,向歐男佯稱,可透過國防部內部人員以便宜價錢購買國防部管理的千坪土地,但須先付作業費二百萬元。何男後來於同年六月八日,邀約歐男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進行所謂的「承購程序」。

歐男指控,當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帶著二百萬元現金與假冒軍官的何男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一樓大廳,填寫「承購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申請書」,何男並在申請書上蓋上偽造的「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收文專用章」,複印一份交給自己。

歐男表示,當時對方聲稱填寫後經蓋章收文便已取得承購資格,當場也交付二百萬元的內部作業費,不料,事後才知道是一場騙局,決定提告並求償。

洪、何到案後坦承犯案,刑事上,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二人均涉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各判刑一年五月、一年十月。

民事上,北院認為,何男早知道洪男假冒軍官誆騙歐男,何男則負責尋找買家,致歐男受騙二百萬元,兩人應負起連帶責任,共同賠償二百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