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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機車購置補助 將再延4年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經濟部九日宣布,行政院已核定新一期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將於一一二年至一一五年再投入新台幣五十八億餘元經費推動三大項目,包括機車行轉型、延續電動機車購置補助,及設置充換電設施。
經濟部表示,新一期的計畫,著重推動運輸部門朝向淨零碳排與運具電氣化的政策重點,將在一一二年起為期四年期間,投入五十八點八五億元經費來推動機車行轉型、電動機車補助及設置充換電設施。
經濟部說明,新一期推動計畫納入機車行轉型,對於已上過政府辦理培訓課程的機車行,政府補助購買電動機車試乘車,每家補助上限為六萬元,維修保養工具補助則為每家上限為五萬元。
在購置電動機車補助的部分,補助金額維持重型及輕型等級為每輛七千元,小型輕型等級為每輛五千一百元,採用國產電池芯也維持加碼補助三千元;另外,延續前期補助業者設置充換電站,並引導業者往非六都進行設置。
根據經濟部統計,在一0七年至一一一年期間,已累計補助民眾購車逾五十萬輛電動機車,並補助業者設置充換電站三千五百五十一站,並同時推動機車行實質轉型,提供相關培訓課程,累計至今年逾七千家車行取得證書,已取得證書的機車行可申請電動試乘車及維修工具補助,讓傳統車行老闆能修、會賣、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