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鼻麻醉致死 整型診所2人被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湯姓男子三年到整型診所隆鼻,由陳姓醫師進行手術,卻因麻醉過程導致其身體高燒,最後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查出,當時由蕭姓女護理師為湯男執行麻醉,非醫師卻從事醫療行為,日前已依違反醫師法起訴蕭女,十二日再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陳男、蕭女起訴。

民國一0八年三月四日下午,湯男花費十四萬元前往台北市的診所進行隆鼻手術,由陳姓醫師動刀。蕭女為湯男置入氣管內管進行麻醉,不料,湯男發生麻醉嚴重併發症「惡性高熱」,高燒至四十多度。

經搶救近五十分鐘轉送台北馬偕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最後不治死亡。死者姊曾召開記者會指控手術草率,致弟弟不慎送命,並對陳男等人提告。

檢方調查發現,蕭女並非醫師,卻在手術中執行氣管內管置入的醫療行為,今年八月已依違反醫師法將她起訴。

檢方依台灣麻醉醫學會意見,認為陳男等人手術時,有多項問題,包括全身麻醉手術可能產生惡性高熱,但竟無麻醉醫師在場,診所也無解藥,後來雖調到藥,施打劑量卻不正確。

檢方十二日偵結,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及違反醫師法等罪嫌,追加起訴陳男及蕭女,並建請法院對陳男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