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張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假幣商」角色,由詐團傳簡訊佯以投資機會,指示被害人向他買泰達幣、申辦假平台的電子錢包,交易前還要簽買賣合約,載明已知交易風險等做防火牆,被害人想變現出金卻領不到一毛錢;台中地檢暑破獲逮捕張姓假幣商依詐欺等罪嫌起訴,估計不法所得近二千萬元。
台中地檢署表示,全案經詐欺專組檢察官屠元駿指揮,查出張男在詐團中假扮「幣商」,只要有被害人上鉤經詐團依指示用LINE和張聯繫購買USDT泰達幣,張還會要被害人申辦電子錢包,或至假平台開戶取得電子錢包,實際上該平台均為詐團掌控。
檢方查出,張男會將被害人的泰達幣以較高市場價格出售賺取價差,或由身分不詳同夥「高先生」取得虛擬貨幣後,將一部分轉入給張作報酬「俗稱回水」,張和高、二名陳姓同夥(另案偵辦中)負責出面交易、管帳或保管泰達幣,去年六至八月間十一名被害人收到不明投資簡訊,佯以買股票、石油或虛擬幣收益良多等話術,要被害人依指示加入LINE群組或好友,多人紛紛砸錢等到想變現時,詐團卻以各種名目拒絕,導致被害人一毛都沒拿到。
一名許姓被害人陸續交付財物,認為自己受騙報警,並假裝有意繼續和張買入價值約五百四十萬元的十七萬五千枚泰達幣,今年八月十日約張到台中市西區超商交易,張男一到場隨即被埋伏警力逮捕。
檢察官訊問時,張男坦承擔任假幣商,並稱和上線的詐團合作,誘騙被害人私下場外交易虛擬貨幣,並存入由詐團控制的電子錢包、平台內,對方表面上見獲利數字翻倍,實際上卻領不出錢;多名被害人也出面指證,提出相關對話、匯款紀錄等佐證,檢方經鑑識還原張男手機,發現至少十一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