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動保處近日追查一起網路違法販售獸鋏案,循線發現獸鋏製造商在大陸,由住樹林的龍姓男子在網路販售,並追出民眾購買的十隻獸鋏;全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重罰龍男。動保處表示,違法販售獸鋏最高可處七萬五千元罰鍰,五年內故意再次違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台灣流浪動物救援協會阮小姐表示,日前她在臉書發現昌盛百貨販售捕獸鋏,小隻獸鋏標價七十元、大隻七八0,隨即匯款六千七百元下單訂購八十一隻大小獸鋏,店家以郵寄方式送件到府後,她立即向動保處檢舉。
新北動保處指出,於追查售出地址位於土城區永豐路一處路邊廠區,經會同警方前往該場址進行突襲稽查,現場發現許多大小貨品堆置,並找到場區負責人戴小姐約談到案。
戴小姐表示,該廠是北部物流退貨中心,並非賣家,不清楚臉書上販售獸鋏的資訊是誰,各式物品經買家下單後如需退貨,會寄回該場址處理。
經戴小姐協助調查該筆獸鋏出貨單據,查出發貨點為大陸廣東省雲浮市陽陽百貨,再聯繫物流公司取得同樣訂購獸鋏買家資料,查獲買家為住樹林區的一民眾購買的十隻獸鋏,最後透過匯款資料循線查獲販售者為龍姓民眾。
動保處表示,近年網路銷售興起,民眾透過網路電商平台或臉書販售捕獸鋏或山豬吊,買家下訂後通知中國或國外廠商製作從海外郵寄到府,此舉已違反動保法,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亦已將山豬吊列入禁止販售及使用,違者處一萬五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