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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放煙火傷人 男子送辦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住嘉義市的張姓男子於跨年夜前往屏縣小琉球度假,一時興起在民宿前廣場燃放煙火慶祝準備跨年,結果煙火誤射進一旁的日式居酒屋戶外用餐區,炸傷一名葉姓女遊客右腿,張男雖然立即陪同葉女就醫,事後也包了紅包給葉女,但仍被東港警分局琉球分駐所依傷害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二十八歲的張姓男子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住進小琉球某家民宿,當晚十一時三十分許張男在民宿前廣場開始施放煙火準備跨年,一旁日式串燒居酒屋老闆怕影響戶外用餐遊客,曾要求張男離居酒屋遠一點施放,結果沒多久張男施放的煙火竟然射進居酒屋前的用餐遊客,造成一名來自花蓮的二十歲葉姓女遊客右腿被炸到,造成二級燒燙傷。
張男見所施放煙火闖禍炸傷人,隨即陪同被炸傷的葉女乘坐救護車前往小琉球衛生所就醫,事後張男也包了新台幣六千元的紅包給葉女壓驚,但葉女認為張男所為已破壞她跨年旅遊的情緒,因此堅持前往東港警分局琉球分駐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警方事後依規定將跨年跨出事情的張男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警方也呼籲民眾燃放鞭炮或煙火,應注意控制數量儘量滅少爆竹施放量並注意安全,以免誤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