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張姓男子酒後駕駛小貨車,被警方攔查酒測超標,被裁罰十二萬元拒繳,被交通局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追到戶籍地和現居住處後,才由其妻於五日到場代繳清償。
台南分署說,張男(五十三歲)於二0二一年間在安南區酒駕被罰,經強制執行,尚欠金額十萬六千八百元。執行人員曾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張男的存款及保單,惟均未扣到任何款項。
為通知張男到場繳納,執行人員先查得張男可能未居住於仁德區的戶籍地,而改向張男新化區的住處送達通知,果然在通知成功送達後,張妻於五日主動到場代張男繳清全數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