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罕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的昂貴藥費,超乎健保負擔,遭病友控訴,健保署16日與3家藥廠協商砍價,盼得以合理具醫療效益方案,擴大藥物健保給付,期取消治療年齡限制及適用對象有望增至5成,但能否達成,尚待藥廠在農曆年前回應。
SMA是罕見的遺傳性神經疾病,但依據現行給付條件,SMA病患必須符合「出生12個月內發病、確診,且開始治療年齡未滿7歲」才可使用健保給付,動輒破千萬的昂貴藥價,讓病人痛訴「被放棄」,不得已前往大陸治療,更呼籲衛福部放寬給付條件。
對此,健保署與百健、羅氏、諾華等3家藥廠完成首次磋商,預計先擴增給付範圍至「3歲內確診發病,若大於等於7歲,則需RULM>=15」,估計能讓受惠病患從原先1成上升至5成。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健保署關心罕見疾病每名病友的醫療權益,避免罕見疾病病友使用高額醫療費用受醫療費用總額排擠,自94年起編列罕見疾病藥費專款。至於大陸的SMA藥價較低,主要是因為去年與廠商議價成功,將藥價砍至3成。
不過,健保署與藥廠的磋商結果,並未就藥價部分達成共識。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副組長張惠萍表示,希望廠商提供健保署合理藥價,在可承受範圍,照顧最多病人,若個別廠商建議藥價合理,健保署將儘速提2月專家會議討論,再提共擬會議,最終結果以共擬會議決議為準;若不幸破局,將持續與廠商溝通,希望藥廠提出可接受方案,供健保署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