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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林仲斌判決不公開? 司法院:系統誤判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性招待、貪汙疑案,衍生出當年承辦檢察官林仲斌被控違法搜證案,日前遭台南地院依違反通保法判刑8月。有媒體指控,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查不到該判決,且變動6次後才公開。司法院23日強調,是系統誤判,絕無官官相護,將持續優化裁判書的自動遮隱功能。
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民國100年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時,被控指示下屬竊錄2名主任檢察官在有女陪侍的包廂內飲酒,遭其中一名時任主任檢察官吳岳輝提告,南院本月8日依違反通信保障及監察法將林判刑8月。
媒體指出,該份判決書竟列「少年事件」不公開,直到本案曝光後才公開,後續又隱藏再公開,前後反覆變動6次才公開,質疑是官官相護。
對此,司法院23日澄清,本件裁判書內有「國家安全」文字,是系統錯誤判讀為國家機密案件而不予公開,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不得揭露判決書,內有「國家機密」、「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法」等關鍵字時,即會啟動自動遮隱功能,設定為不公開。
本件通保法案件因內有「國家安全」用語,被系統啟動自動遮隱功能,將該裁判書設為不公開,書記官認為不屬此類案件而重新上傳,系統於批次處理時再次自動遮隱,又設為不公開,再經書記官重新上傳完成。
司法院強調,本案純屬系統錯誤問題,以致多次上傳均遭系統自動遮隱,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不可能也無必要遮隱,書記官多次嘗試上傳裁判書可以證明。報導影射被告為檢察官、其妻台南地院法官,承審法官刻意於判決書中寫出「國家安全」關鍵字以迴避監督檢視,法院內部人員疏懶怠惰等,均非事實,應予澄清。
司法院表示,法院每年產出數以百萬計的裁判書,其中涉及營業秘密、國家機密、性犯罪、兒童及少年等內容者,即不得公開或需遮隱後公開,以人工檢核顯不可能,必須依靠資訊系統協助,將持續優化裁判書上傳系統的自動遮隱功能,以尋求資訊公開與保護秘密之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