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海軍吳姓士官被控冒用國防部特定單位的主管帳號及密碼,非法登入國防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多次查詢將官、駐外武官及情報人員等機密人事資料。一審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判他緩刑,高院更一審認為他犯罪情節不輕,改判二年八月。
高院認定,吳員違法刺探情報人員身分、人事資料等犯行明確,其犯行影響國家安全,審酌他無前科、犯後悔悟、無再犯之虞,判刑二年、緩刑五年。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更一審認為,吳員的犯罪時間不短、次數不少、情節不輕,依無故取得及變更公務機關電腦電磁紀錄、違法刺探情報人員身分罪,將他判刑二年八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