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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違法監聽判決書 遭疑才公開

台南地院否認官官相護 多次上傳被攔住 司法院稱系統誤判自動遮隱

記者黃必成、葉進耀∕綜合報導

針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因違法監聽被判刑書類,在司法院網站未公開,被外界質疑官官相護一事。司法院二十三日強調,是系統誤判,絕無官官相護,將持續優化裁判書的自動遮隱功能。

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民國一00年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時,被控指示下屬竊錄兩名主任檢察官在有女陪侍的包廂內飲酒,遭其中一名時任主任檢察官吳岳輝提告,南院本月八日依違反通信保障及監察法將林判刑八月,緩刑兩年。

但因該份判決書竟列「少年事件」不公開,直到本案曝光後才公開,後續又隱藏再公開,前後反覆變動六次才公開,遭質疑是官官相護。

對此,司法院澄清,該件裁判書內有「國家安全」文字,是系統錯誤判讀為國家機密案件而不予公開。

負責審理該案的台南地方法院廿三日對外說明,書記官發現判決書被司法院系統攔住時,經先後三次以手動方式修改傳送,仍無法處理成公開狀況,最後才決定由台北司法院直接處理上傳,完成可公開查詢狀態。

行政庭長劉秀君說,這件檢察官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案判決,一直備受媒體關注。日前,當她接獲媒體告知,在司法院網站上此件判決書竟被列為不公開案件,她立刻請書記官查處。書記官製作書類第一次上傳,本以為成功上傳司法院網站,誰知竟被司法院系統攔住,直接被列入不公開案件;第二次上傳,以手動遮隱方式把當事人個資隱去後再傳,結果又被司法院系統攔住,仍是被列為不公開案件,如此反覆三次,都沒讓書類上傳變成公開可點閱。最後,地院與司法院聯繫,決定由司法院直接手動修改傳上網,才正式變成可公開點閱查詢狀態。

劉秀君指出,法官所做成的決定必須接受社會大眾檢驗,公開透明才能維持法律威信,此事係大眾誤解,並無所謂官官相護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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