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需多做58天 才與男性同酬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今年兩性同酬日為二月二十七日。勞動部表示,前年受到疫情影響,住宿餐飲與製造業因景氣差異擴大男女薪資差,去年維持相同差距,女性需比男性平均多工作五十八天才達整年薪資相同。

勞動部表示,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台灣女性平均時薪三百一十四元,為男性三百七十三元的百分之八十四點二,兩性薪資差距為百分之十五點八。

勞動部換算下來,女性較男性須多工作五十八天,才能達到與男性相同的全年薪資,因此今年「同酬日」為二月二十七日,與去年維持同一天。

勞動部指出,觀察近四年資料,台灣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民國一0八年百分之十四點九,降至一0九年十四點八,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分別為五十五天、五十四天;一一0年及一一一年則升至十五點八及五十八天。一一一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持平。

資料顯示,歷年台灣兩性平均薪資差距較美、日、韓等國為小,去年台灣百分之十五點八,低於日本三十點六(一一0年)、南韓三十點二(一一0年)及美國十七(一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