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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汙修法預告 213家業者須加強改善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環保署預告「固定汙染源逸散性粒狀汙染物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估若修法通過,台南市二百一十三家業者或工廠需加強防制設備,改善空氣品質。

修法草案重點,包括堆置場及裸露區加嚴防制與管理、粒狀汙染物排放量大之公私場所、強化自動洗車規範及新增道路認養洗掃規定。

目前,台南市列管「固定汙染源逸散性粒狀汙染物」業者共計二百五十一家,以非鐵金屬製造業佔百分之四十三最多,其次為混凝土拌合製造業佔百分之十八。經統計,其粒狀物年排放量達五百八十八公噸,佔全市總排放量百分之五十四點六。

環保局表示,修正草案受影響家數共二百一十三家,規範裸露區都要有防制設備,可以是植生、覆蓋或是灑水;排放量較大之公私場所,不僅要強化洗車及新增道路認養洗掃,還須在物料堆置區及出入口裝設錄影監視系統,並要求鋼鐵、瀝清業提升廢氣收集效率。

受影響業別,非鐵金屬製造業最多佔九十六家,其次混凝土拌合製造業四十家,另有瀝青混凝土拌合業、鋼鐵業、磚瓦窯業及堆置場。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修正草案預定於法規修正一年後上路,為維護空氣品質,公私場所應落實自主管理,環保局將不定期派員稽查,不符合規定者將依空汙法處以十萬元以上至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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