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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留學生硬舉90公斤椎間盤破裂  健身工廠判賠157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韓國孫姓留學生到健身工廠做硬舉時,突身體不適倒地送醫發現椎間盤破裂,孫控訴教練明知他七十公斤卻要求舉九十公斤,求償一百七十多萬元,健身工廠抗辯稱教練專業,孫受傷是意外無因果關係;台中地院認為,健身房沒舉證當初如何評估孫體能,有過失責任,判柏文應給付一百五十七萬元。

孫姓留學生主張,他一0九年六月三十日到健身工廠上課,李姓教練令他做硬舉,因安排重量過重、速度過快或姿勢不正確,他舉九十公斤時,突因椎間盤急性突出倒地,緊急送醫發現傷及坐骨神經、椎間盤破裂。

孫姓留學生認為李姓教練指導有過失,他體重七十公斤是硬舉新手,卻仍要他舉九十公斤,中間短暫休息時不斷要求加快應舉速度,自己擔心過於強烈但相信教練專業,但李要求他做的組數、重量都已超越國內健身房專業教練的最大肌力水準。

孫生表示,他受傷至今腰部疼痛、左臀左腳時而麻痺,彎腰角度受限,造成生活一大打擊,且他年紀輕熱愛運動,今後不得再做劇烈運動,且原預計回國當電腦工程師卻不能久坐,認為健身房試圖卸責,連同醫藥、勞動力減損及精神撫慰金一共求償一百七十多萬元。

健身工廠抗辯稱,健身房和教練都無疏失,孫入會前有確認其健康、告知可能風險,當天李姓教練為孫生做免費檢測諮詢服務的課程,先帶領他做熱身才硬舉,有循序漸進指導、休息,李姓教練教學表現良好,有多張國內外專業證照,其服務符合專業水準可期待安全性並無過失,認為孫生受傷是意外導致,主張駁回。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曾詢問健身工廠「教練是如何評估孫生體能狀況,替他安排訓練內容?」公司先是說「再具狀陳報」、「再提出訓練課表」,法官隨即諭知「就教練安排的硬舉內容,是否符合專業水準與安全性,應由健身工廠舉證」,但健身工廠僅提出一張孫生歷次健身表,並無任何實際參酌他身體狀況設計健身教練內容資料,法院認為疏於舉證,就孫生受傷而安全性可疑的健身服務,也未能舉證「無過失」,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審理後判應給付孫生共一百五十七萬九千五百八十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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