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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爭取無條件全年給薪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五日開記者會,不滿教育部預告的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草案內容,違反勞權原則,恐讓各縣市政府在實務運作上,以給薪之名行壓榨之實,呼籲各縣市履行承諾,給代理教師不設條件的全年薪資。
教育部日前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此,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鑫隆和立委范雲召開記者會,提出相關質疑。
目前南投縣要求代理教師寒暑假每日出勤並分擔行政「輪值工作」、台南市要求代理教師簽署「延聘同意書」且寒暑假到校上班才能延聘、彰化縣要求代理教師簽署寒暑假到校全時上班,接任暑輔授課不得領鐘點費。
代理教師工會表示,全年聘期是糾正長達二十年錯誤,回歸給予代理教師「應得薪資」,並非是額外多發給薪水;代理教師於學期間和專任教師一致承擔了課務進度壓力延伸的請假限制,應比照專任教師享有寒暑假。
代理教師工會強調,許多教育現場的校長、人事主任持續用代理教師多領薪水就應該多做事的錯誤認知,附帶各種交換條件,是在壓榨代理教師,應適可而止。
范雲質疑,因應立法院教文委員會要求,代理教師在一百十二學年度開始能夠跟正式教師一樣領到全年薪,但近期卻陸續傳出基隆、彰化、南投、台南、屏東等縣市,要求代理教師必須寒暑假打卡上班、甚至事先簽署同意書,才能領全年薪。
范雲表示,該辦法應落實去年底立法院通過的提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全年薪資,但教育部卻配合各縣市政府,草案明定代理教師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辦理,於寒暑假期間應配合學校規定處理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