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意外 時力:工安罰鍰應以營業收入計算 民眾黨:應限制有工安前科的業者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台中捷運事故造成一死十傷,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十二日指出,擬提修法草案,將重大工安事件裁罰金額改以事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業收入計算;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則要求,政府應限制有工安前科的建商及承包商。

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文心路口興富發建案十日發生吊臂掉落意外,直接砸破台中捷運綠線的隔音牆,最後釀一死十傷悲劇。

時力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十二日與台中市議員吳佩芸舉行「終結違法建商,還我公共安全」記者會。

王婉諭表示,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開資料,興富發集團及旗下潤隆建設在二0一八年至二0二二年間,每年皆發生重大職災死傷,更有多項不良紀錄。

她指出,時力認為營造業屬於高風險行業,職安署除了應將營造業列為勞檢重點,應加強日常預防措施;若政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勒令停工未果,必要時應輔以影響業者營運的政策工具。

依照建築法現行條文,建築物施工期間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除勒令停工外,並各處承造人、監造人或拆除人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但台中捷運事故造成無辜人命死亡,現行罰則明顯不足。

王婉諭說,時力黨團將提出建築法修正草案,參考公平交易法立法體例,將重大工安事件的裁罰改以事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業收入計算,除了提高罰鍰金額外,將明定連續處罰遲未改善情形。

民眾黨團則表示,這起意外反映現行法規無法有效監管「工安慣犯」,更凸顯台中捷運處理事故流程缺失;中捷必須檢討意外處置標準作業流程、修正煞車程序,並設法補足偵測盲區,才能真正保護乘客安全。

民眾黨團也要求,政府應積極介入,研議相關法令,限制有「工安前科」的建商及承包商;中捷更要重新審視危機處理訓練,別再漠視乘客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