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嫌腹部中彈仍逃逸 共車友人求救送醫不治 警:符合用槍規定
記者曾厚銘、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縣北斗警分局員警十三日深夜巡邏,騎機車載友的楊姓犯嫌疑因毒品案遭判刑確定,見警車立即閃避,警車追攔過程中,楊嫌一度騎車衝撞,員警開一槍造成楊嫌腹部中彈後仍逃逸,最後共車友人向消防報案求救、楊嫌送醫不治。北斗分局指出,員警用槍符合警使用條例規定,並已將這起事件報請彰化地檢署偵查。
北斗分局海豐派出所蔡姓、黃姓員警十三日深夜廿三時四十分巡邏時,發現一輛雙載機車左轉未打方燈從跡可疑,攔查時,該機車一路逃到柳鳳村的一死巷被攔下,因欲圖衝撞員警,被員警開槍打中腹部後逃到埔心鄉,警方查獲時楊姓男子已傷重不治死亡。
彰化地檢署說,北斗分局員警於十三日深夜執勤時使用警槍,致三十九歲楊姓民眾死亡案件,立即指派檢察官吳宗穎進行相驗程序,並偵辦此案。經查,本案係員警於執行巡邏勤務過程中,因攔查楊姓民眾交通違規事件而衍生。關於全案發生事實經過、值勤員警警械使用時機等相關細節,檢察官均將全力偵辦,釐清事實真相,以求毋枉毋縱。
北斗分局指出,當巡邏員警一路尾隨至柳鳳村民生路二段與吉安路口時,楊姓男子和朋友的機車無路可逃,竟欲圖衝撞員警,該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嫌疑人使用交通工具攻擊、傷害而將危及員警生命或身體」規定開槍制止,符合規定,相關責任釐清已報請地檢署偵查。
警方指出,楊姓民眾中槍後,並未停車,和友人逃到五公里外的埔心鄉一土地公廟附近,警方趕到時,腹部中彈的楊姓男子已身亡。警方指出,楊姓男子因毒品案遭地院判刑並發布查緝中。
據了解,開槍員警得知犯嫌死亡後壓力不小,警方派專業人員心理輔導並先休假幾天,後續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