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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抖音在台設分公司 檢方查無中資 負責人擅挪公司200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去年底媒體揭露台中三十八歲陳姓男子設立的「字節跳動台灣股份有限公司」疑似抖音在台分公司,檢方分案清查確認與中資無關,但意外發現陳姓負責人侵佔公司二百多萬元,依業務侵佔罪嫌予以緩起訴。
抖音所屬的北京字節跳動公司,去年底有人發現台中市東區十甲路一棟大樓內設立「字節跳動台灣股份有限公司」,懷疑是抖音在台分公司,恐涉及陸資、大陸事業恐違反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規定。
當時台中市府經發局派員訪查,確認並無違反公司法,台中地檢署也經剪報分案,經清查並未發現該公司金流和陸資有相關。但檢方也查出,陳姓男子是字節跳動登記、實際負責人,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卻從公司帳戶提領出二百一十五萬元後,當天再將其中二百萬元轉存到自己名下帳戶侵佔,並將錢拿去購買債券基金。
檢察官訊時,陳男坦承不諱,並有字節跳動公司戶頭交易對帳明細、購買基金紀錄等可佐證。檢方考量,陳男無前科、犯後坦承且深表悔悟,也已經侵佔款項全數償還公司,同時獲股東諒解,依業務侵占罪予以緩起訴,命其向公庫支付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