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二十五日召開兒少自殺原因回溯調查機制公聽會。按現行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專家與立委建議,為完備相關機制,應該改為十八歲以下,讓教育相關單位納入權責機關,盡早擬定具體防制對策,有效降低自殺發生率及死亡率,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教育部所提書面報告指出,衛福部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規定,針對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已定期進行回溯分析,並公布分析結果。經衛福部統計,0歲至二十四歲年齡層自殺死亡率連續五年上升,且二0二一年高達兩百六十一人,占全年齡層自殺死亡數百分之七點二,而各級學校通報學生自殺自傷人次也呈現逐年上升態勢。
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認為,有鑑於青少年自殺率逐年攀升,且自殺原因多元複雜,若將死因回溯分析的研究範圍擴及六歲至十八歲,讓教育相關單位納入權責機關,並適度揭露相關資訊以利大眾認知等措施,盡早擬定具體防制對策,藉由層層把關機制,有效降低自殺發生率及死亡率,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出席公聽會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理事長林月琴建議,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應修正為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增訂相關條文,規定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的對象、項目、調查方式及管考等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委員會另一位召委、民進黨立委范雲提醒教育部及衛福部落實跨部會合作,從根本面、意念和動機出發,真正了解結構性原因,才能從根源就開始預防,讓孩子不再走投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