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優先強制執行汽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罰單,昨天一口氣執行三件,均強制扣押欠繳人的金融帳戶存款,完成追償。
南化區王姓男子(六十三歲)前年五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轉彎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被罰二千六百元拒繳,經台南市交通局今年五月下旬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發現王男銀行有存款,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並順利收取。
新化區楊姓男子(廿七歲)於二0二0年六月間騎機車行經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轉彎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被罰一千五百元;另楊男欠停車費四百十五元拒繳,移送強制執行。被查出銀行有存款,核發執行命令收取到欠款。
永康區潘姓男子(五十九歲)前年一月間開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中正、大同路口,轉彎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被罰二千六百元,加上欠交通罰單九百元,合計三千五百元,被移送強制執行。潘男也是被扣押銀行存款,清償欠款。台南分署強調,將持續針對汽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罰單優先執行,提醒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