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南邀律師講「我們與惡的距離」 精障是脫罪的護身符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衛生福利部台南醫院附設社區復健中心十七日邀律師主講「我們與惡的距離」,以實例說明社會一些重大社會事件,往往在加害人尚未經專業評估並鑑定確認前,外界就先將兇嫌與精神疾病畫上等號,使得精神病汙名化的現象日益嚴重,更對精障者是一大打擊。

這場演講在台灣中油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南營業處八樓會議室舉行,並邀請中油員工、精障者及家屬一起參與。近年來,與精神障礙者相關的重大社會新聞引發大眾關注,包括「小燈泡事件」、「鐵路殺警案」、「弒母砍頭案」等。

律師王佩心介紹「精神障礙者行為之相關法律問題與監護宣告制度」,討論精障者和家屬關心的議題,如罹患精神疾病就能當做脫罪護身符、是不是有精障手冊就可以犯罪等。

社區復健中心負責人陳慧卿說,大部分的精障者在規律治療下,均可保持症狀穩定,其暴力行為與犯罪率並不會比一般人高。按時服藥對精障者很重要,但有些自認病況穩定,自行停藥,導致疾病復發,在現實感喪失狀況下造成自傷或傷人的危險性,也造成社會大眾存在精障者等同犯罪者的刻板印象。

根據司法及暴力犯罪資料的統計顯示,這些駭人的殺人事件,精障者所佔的比率約百分之三至五,低於一般人的犯罪比例,卻反而會被特別標記,形成「比較危險」的刻板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