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兼顧道路交通安全、高齡就業權益及回應運輸業界缺員需求,交通部研議有條件放寬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駕駛執照持照年齡上限,由現行六十五歲延長至六十八歲,預估每年增加三千人,最快預計明年年中上路。
交通部表示,依現行道安規則規定,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持照年齡上限為六十五歲,逾六十五歲之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可依規定換發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至年滿七十歲。
惟相關運輸業公會多次反映,因駕駛人力不足及高齡化社會發展,建議放寬持照年齡上限至六十八歲。經蒐集其他國家作法,另配合保障高齡就業精神,基於風險可控管及安全可確保之原則下,交通部表示,研議有條件放寬執照持照年齡上限,適用對象為於行駛區域固定、駕駛行車路程較短、限制每日最高工時等條件下之貨運三業、遊覽車客運業(限駕交通車)、市區及一般公路客運業、國道客運僅限台北往返基隆、台北往返桃園、台北到宜蘭或其他相鄰縣市間國道客運路線之職業駕駛人。
交通部指出,現行小型車駕駛人持照年齡已延長至七十歲,參考小型車逐步檢討放寬作法,並考量大型車安全風險較高,故大型車職業駕照持照年齡放寬,也將比照更嚴謹的現行六十八歲至七十歲小型車職業駕駛人適用之體檢標準,另並需檢附通過汽車駕駛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失智症證明文件,如駕駛汽車違反道安規則而肇事致人受傷未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即應重新辦理體檢及檢附無患有失智症證明文件,符合規定後,始得繼續領有該職業駕駛執照。
交通部表示,為確保交通安全,規劃構想方案亦有運輸業管理配套措施,包括從業駕駛時間原則限日間時段、駕車時間採較現行更為嚴格的規定,每日總駕駛時間以八小時為限,連續駕車三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十五分鐘等。